释义 |
法律分析: 房屋折价款应该是双方协商不成的时候,由裁定方评估后确定的价款,不一定是市价。居住权折价款根据法院判决书确定,如果判决没有确定,那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那只好另行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