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继承与赠与的区别 |
释义 | 1、人的范围不同:遗赠人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任何人,包括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以及国家;遗嘱家承认仅限于法定继承人。 2、客体范围不同:受遗赠权的客体只能是遗产中的财产权利;遗嘱继承权的客体是遗产,既包括财产权利也包括财产义务。 3、接受遗产的方式不同:遗赠人作为继承人以外的人只能直接参与遗产分配;遗嘱继承人具有继承人身份,可以直接参与遗嘱所规定的遗产分配,并取得指定给自己的份额。 4、继承开始后权利人未作明示的法律效果不同:受遗赠人的受遗赠权有除斥期间的限制,自其知道遗赠后60日内未作出接受遗赠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未表示放弃的视为接受。 一、遗赠抚养协议和遗嘱有什么区别 遗嘱与遗赠扶养协议的区别有: 1、二者的受让主体不同。遗赠扶养协议的受让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或国家及其他社会组织。而遗嘱继承中的受让人,即继承人必须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且必须是自然人。 2、二者所指向的客体范围不同。遗赠扶养协议的客体只包括财产权利,不包括消极的财产义务,但执行遗嘱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而继承的客体范围不仅包括财产权利还包括财产义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二、遗赠抚养协议应注意哪些 (一)遗赠的标的只能是遗产中的财产权利,而不能是财产义务(如债务)。如果遗产中的所有权和债权的标的之价值大于债务标的之价值,遗赠人可将全部遗产赠给受遗赠人,最终受遗赠人应得到财产利益。 (二)遗赠是无偿的、自愿的,死后才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 (三)受遗赠人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包括国家、集体组织和社会团体和个人。 (四)遗赠是单方面的法律行为。遗嘱人通过遗嘱将个人财产遗赠给他人时,并不需要征得其同意。遗赠人在生前亦可单方取消该遗赠。同样,受遗赠可以接受遗赠,也可不接受遗赠。 (五)遗赠人行使遗赠权不得违背法律规定。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赠作为一项遗产处分,必须符合该规定。 (六)清偿遗赠人的债务优先于执行遗赠。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规定“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七)受遗赠权不能由他人代替行使。当受遗赠人先于遗赠人死亡,其受遗赠权便自然消失。当受遗赠人不愿接受遗赠,他也不能将该遗赠财产转给他人。但是,当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移给他的继承人。 为了约束双方当事人,所以就会签订相关的协议。签订的协议一般情况下是双方当事人都必须要约束的,而且是有相应的法律来进行调整的,比如说遗赠抚养协议就是由《民法典》的范围来进行调整。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