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赠与遗嘱继承赠与的区别 |
释义 | 遗赠与遗嘱继承都是公民以遗嘱方式处分自己财产而在其死后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遗赠与赠与都是公民自愿、无偿地将自己的财产赠给他人的法律行为。但是,遗赠与遗嘱继承、赠与之间仍存在着显著的差异。 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 (一)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的主体范围不同。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而且是与立遗嘱人有血缘关系、婚姻关系、抚养关系的自然人。而受遗赠人则可以是国家、集体组织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即并不限于自然人,可以是与遗嘱人有密切联系的人,也可以是与遗嘱人没有任何关系的人。 (二)遗嘱继承权与受遗赠权的客体范围不同。遗嘱继承权的客体是遗产,遗嘱继承人对遗产的继承是概括地承受财产权利和被继承人生前的财产义务。而受遗赠权的客体只是遗赠人生前享有的财产权利,受遗赠人并不承受被继承人的债务。 (三)受遗赠人与遗嘱继承人作出接受和放弃表示的要求不同。受遗赠人接受遗赠的,应于法定期间内作出接受遗赠的明示的意思表示。我国《民法典》第25条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而遗嘱继承人自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未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则视为接受继承,放弃继承权必须于此期间内作出明确的意思表示。 一、被继承者的产如何分配?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法定继承具体适用于下述情况: (1)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用遗赠扶养协议或者遗嘱的方式,对其财产作出任何处理的; 遗嘱扶养协议是遗嘱人生前与扶养人签订的、由扶养人承扭遗赠人的生养死葬义务,并于退赠人死后接受其约定遗产的协议。被继承人用遗嘱方式转移财产纳,不但包括遗嘱继承,还包括遗嘱。被继承人死后,只有未留下遗赠扶养协议,也没有遗嘱,或者其所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或立下的遗嘱被确认为无效的,其遗产才适用法定继承。 (2)遗产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遗产分割以前.遗嘱继承人表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入表示放弃受遗赠的.其所放弃的遗产部分适用法定继承。其他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没有表示放弃的,对其按遗嘱应继承的那部分财产不能适用法定继承。遗赠扶养协议的受遗赠人应当履行协议,接受约定的遗产;但如果受遗赠人履行了对死者的生养死葬义务后,却又表示放弃受遗产的,其所放弃受遗赠的遗产部分,也应适用法定继承。 (3)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了丧失继承权的4种行为,只要继承人实施了丧失继承权的行为之一,不沦该继承人是法定继承人还是遗嘱继承人,均丧失继承权。对于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遗嘱中指定由该继承人领受的遗产部分,适用法定继承。 (4)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的继承能力和受遗赠能力消灭,因而就不能继承和接受遗产。民法典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遗嘱继承人、受 遗赠人只要在继承开始时生存着,即使在实际分割遗产时已死亡,也应依照遗嘱分给他或其继承人遗嘱指定的遗产。 (5)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财产; 被继承人所立遗嘱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否则就是无效遗嘱。例如:遗嘱没有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违反了民法典的规定,这份遗嘱就属无效。遗嘱的无效可分为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两种.全部无效是指整个遗嘱没有法律效力,部分无效是指遗嘱中某个部分没有法律效力,其他部分仍然有效。没有法律效力部分的遗嘱所涉及的财产,适用法定继承。 (6)遗嘱末处分的遗产; 被继承人虽然立有遗嘱,但还有部分遗产在其遗嘱中并不作处理.则该部分遗产适用法定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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