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起诉离婚原告不可以不取传票,起诉离婚的,人民法院会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原告不取传票的,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达,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