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法院传票找不到人怎么办 |
释义 |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法院传票找不到人签收怎么办 法院传票找不到人签收可以采用其他的方式来进行送达,具体包括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等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法院传票找不到人签收应该怎么办? 法院传票无法直接送达接收人的,可以采取邮寄的方式送达,邮寄的方式也无法送达的,且无法查找到对方下落的,可以采取公告的方式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满六十日,即视为已经送达。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法院强制赔偿找不到人怎么办 只要你申请了强制执行,法律上没有时效的规定。只有法院根据被执行人失踪、或暂时无力执行、或死亡等因素,才有可能作出终止或中止执行的裁定。如果是终止裁定,就是法律意义上的执行完毕。如果是中止,可以在中止的原因消失后重新恢复执行。 起诉后找不到被告人怎么办 1.起诉后找不到被告人的,经传票传唤仍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2.如果被告人是必须到庭的,被告人躲避不出现的,法院会将其拘传到庭参加庭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打架对方法院找不到证据怎么办 如果刑事案件,法院会认定证据不足,无罪释放; 如果是民事案件,法院会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该内容由 蒋小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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