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持有借条起诉为什么没有胜诉 |
释义 | 一、民间借贷超时效诉讼时效一般是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时起算,时效为2年。需要注意的是,我们这里说的是借条的诉讼时效问题,欠条与它不同。第一,债权债务人约定还款期限的,以约定为准。第二,需要强调的是,在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中,债务人归还债权人的借款的时间尚未确定,即债务人应当归还借款,但由于期限待定,所以债务人在法律上不存在归还的义务。在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前,债权人也没有权利要求债务人立即还款。而诉讼时效是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时起算。故在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中,只有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后,债务人才有义务归还借款,债务人才有可能不履行还款义务从而侵犯到债权人的利益,从而诉讼时效起算。二、民间借贷不合法包括,第一,明知或应知对方借贷用于犯罪等违法活动仍然出借给他人,借贷合同无效,法律不保护。第二,借贷关系是由赌债等非法债务引起的,法律不保护。三、民间借贷系虚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列出了可能属于虚假民间借贷诉讼的十种行为,如出借人明显不具备出借能力;出借人起诉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明显不符合常理;出借人不能提交债权凭证或者提交的债权凭证存在伪造的可能,等等,以供审判人员审理案件时借鉴、参考。经审理发现属于虚假诉讼的,人民法院除判决驳回原告的请求外,还应对恶意制造、参与虚假诉讼的诉讼参与人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必须要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四、借贷事实不明确通常审判实践中,因为借贷事实不明确而败诉的占大多数,主要是证据不充分,不能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在此不在累述。 持有借条起诉法院为什么不受理 一、该法院是否属于本案件受理管辖的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借款合同涉及案件的管辖法院规定如下:第一,口头民间借贷纠纷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适用民诉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第二,书面借款合同纠纷,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如果不是按照以上的规定到没有管辖权的法院去起诉,即使其他材料再齐全,法院当然是不会受理的。二、原告是否具有债权人资格?民间借贷诉讼的原告需要具备原告主体资格,即债权人资格,不具有债权人资格而起诉,法院当然也不会受理。需要注意的是,假如原告是债权人,但是借条等债权凭证上却没有载明其姓名,这时候起诉,法院会受理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第2款的规定,“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法院是会受理的,除非诉讼中被告提出有理由的抗辩,否则法院会认定原告具有债权人资格。三、被告身份是否确定?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诉讼必须具有明确的被告,即原告要法院提供被告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身份信息,这里面尤其要注意写清楚住址和联系方式,住址是法院给被告发传票的依据,联系方式是法院用来联系被告,所以这个联系方式一定是能打通的,总之,如果法院连被告是谁,怎么联系都不知道,下面的程序就无法就行,法院当然就不会受理这个案件,当事人可不能指望法院替你找人,这也是不切实际的。 胜诉权和起诉权有什么区别 诉权既包括程序性诉权,也包括实体性诉权。起诉权是一种程序性诉权,胜诉权则是一种实体性诉权,如果超了时效法院就不能违反程序用实体法保护实体权利了 。 没有借条有转账记录可以起诉吗 没有借条只有转账记录可以起诉。如果出借人仅有转账凭证的,出借人首先可以按民间借贷向法院起诉要求借款人还钱,关键是看下一步借款人如何抗辩。因为转账可以存在于各种法律关系中,例如买卖、租赁、投资等等都可能会产生转账。借款人认可是属于借款或借款人虽然主张是其它法律关系产生的转账凭证,但是不能有效证明的,则借贷关系成立,出借人主张还款会得到法院支持。借款人不认可是借款,主张是其它法律关系产生的转账凭证,并能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的,则双方借贷关系不成立,法院不会支持。 只有转账记录没有借条能起诉吗 没有借条,只有转账记录是可以起诉的。但在被告不承认借款的情况下需要原告提供其他相应的证据,并且只有一个记录是很难让你取得胜诉,你需要其他证明提供佐证才能有把握取得胜诉。转帐记录是否可以作为证据取决于具体情况,不同情况下的证据不同。1、可以看出双方之间的借贷关系,有转账的明确信息时证明力较大。2、没有有利的信息,借款的事实无法确定。 起诉开发商一般会胜诉吗 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作为消费者的买房人,如果在购房过程中发现开发商确实有侵犯消费者正当权益的行为,首先可以采取民事协商的办法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便可以向各级消费者协会投诉。需要注意的是,投诉前,消费者应该做好充分的准备。 该内容由 王安妮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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