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结算清单丢了怎么补 |
释义 | 拆迁款所需材料及法律依据:拆迁款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或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拆迁许可证、拆迁公告、拆迁建设章程、拆迁方案、房屋所有权证或使用权证、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应根据该条例规定,就补偿事项订立补偿协议,如一方不履行协议义务,另一方可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 拆迁款所需材料有:身份证和户口本或工商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明;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公告;拆迁建设章程;拆迁方案;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证或使用权证;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文本。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拓展延伸 如何重新申请拆迁结算清单补办手续 重新申请拆迁结算清单补办手续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首先,您需要联系相关部门或单位,如拆迁办公室或房产管理局,向他们说明您的情况并表达您的意愿。他们会要求您填写一份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房产证等。接下来,您需要支付相应的补办手续费用,并等待相关部门的审批和办理。一般情况下,审批流程可能需要一定的时间,您需要耐心等待。一旦审批通过,您将获得一份重新补办的拆迁结算清单。请注意,具体的办理流程可能因地区和相关规定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在办理前咨询相关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的指导。 结语 拆迁款所需材料齐全,包括身份证、户口本或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拆迁许可证、拆迁公告、拆迁建设章程、拆迁方案、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证或使用权证、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文本。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双方当事人应根据法律规定订立补偿协议,一方不履行义务可依法提起诉讼。如需重新申请拆迁结算清单补办手续,可联系相关部门或单位,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支付相应费用,耐心等待审批和办理。具体办理流程请咨询当地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本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但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 第三十四条 城市、县、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近期建设规划,报总体规划审批机关备案。 近期建设规划应当以重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中低收入居民住房建设以及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内容,明确近期建设的时序、发展方向和空间布局。近期建设规划的规划期限为五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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