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般父母都是子女的监护人,并不需要什么监护证明。如果是其他个人担任监护人,那么才需要监护证明,一般都是由指定监护人的村委会开具证明。或者也可以直接让当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加盖章。 【法律依据】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