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村委会监护证明怎么写 |
释义 | 监护证明需要注明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姓名、关系、办理时间、办理机构与办理时间。 一、监护人公证要哪些资料 监护人办理公证需要的资料有: 1.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关系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3.监护人与关系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如未成年子女的出生证与父母的结婚证、监护人的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或人事档案部门所出具的监护人与关系人的关系证明等; 4.如非本人办理,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二、监护人监护人证明怎么写 监护人证明是指证明一个人是另一个人的监护人。书写证明的内容包括:被监护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生父母的基本信息及是否还健在。有配偶的,还需写明配偶的基本情况。开具法定监护人证明,应该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开。需要带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三、监护人证明哪里开? 被监护人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证明应该到该未成年人户籍所在地,由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开。办理时需要带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被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监护人证明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开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九条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第三十三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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