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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政局给复印离婚协议书吗
释义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到民政局协议离婚,民政局会有离婚协议书格式模板,男女双方按照按照离婚协议书模板在相应的留白处填写并签字按手印,书写后,工作人员会核实相关的信息,确认无误后会加盖民政局印章,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具一份,民政局留档一份。离婚协议书主要分三部分,其一,是否同意离婚;其二,是婚内财产进行约定;其三,是子女抚养及抚养费进行约定。在民政局签订的离婚协议书经签字后就具有法律效力,一方不履行后,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要求对方履行协议书的内容。
    一、办理离婚需要材料有哪些
    办理离婚需要以下材料:
    1、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2、离婚协议书;
    3、当事人双方的结婚证;
    4、当事人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5、申请离婚登记证明。
    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二、双方都同意了可以马上离婚吗
    男女双方同意自愿离婚的,可以直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其需要携带以下材料:1、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2、双方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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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2 23:4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