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生育证和准生证是一样的。当前国家对这两个证件已经有了不一样的规定,生育证,也就是准生证,后改为计划生育服务证明。由已婚育妇事实常住地负责发放,其户籍所在地或原常住地必须提供有效证明,对常住地不明确或多处事实常住地的,由已婚育妇的户籍地负责发放。因此在当前国情下,生育证和准生证已经一样了,可以代替使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