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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怎么办?
释义
    如果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就应当当场予以答复;如果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果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一、政府工程款拖欠怎么办
    政府的工程款拖欠时,应该要先投诉。监察部门如果逾期没有答复或者投诉人对答复不服的,才可以向当地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起诉拖欠的政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果供应商认为其权益是由于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交易结果而受到损害的,供方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当天开始的七个工作日内向需方提出书面形式的质询,而买受人应该要在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如果供应商对答复不服或者逾期不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二、工程中标后被投诉该怎么解决?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或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曰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如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投标人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三、过桥费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有哪些
    过桥费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包括:
    1、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在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2、依申请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本行政机关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政府信息时,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三条
    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
    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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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5:3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