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可以不需要抚养权么? |
释义 | 离婚后能不要抚养权,但是还是要承担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对方愿意抚养孩子也没有不适宜抚养的情形的,依法判给对方抚养,作为不直接抚养方,就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如果对方也不愿意抚养孩子的,依法由人民法院判决抚养权归谁。 一、户口不在当地孩子抚养权怎样变更 户口不在当地孩子抚养权协议变更或者诉讼变更,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可以由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如果对方同意的,可以变更。如果对方不同意,除非不直接抚养方有证据证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不适宜继续抚养孩子的,人民法院法院才会支持。 二、婚后抚养费不支付怎么办 婚后一方不支付抚养费的,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就其行为向对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抚养费诉讼,要求其按时支付抚养费。法院判决后,如果不直接抚养方仍不执行法院判决的,直接抚养方还可以根据生效判决申请法院对不直接抚养方进行强制执行。 三、支付不起抚养费怎么办? 支付不起抚养费可以与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协商适当降低抚养费,如果无法协商的,可以向法院申请适当降低抚养费。 在具备以下情形时,可以要求减少或免除支付抚养费: 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 3.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子女所需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的。 如果降低抚养费也无力支付,且对方不同意支付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则可以以支付方财物抵扣抚养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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