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认购意向书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
释义 | 认购意向书的法律效力有,在正式签订协议或者是合同之前可以随时变更或补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认购意向书不具有合同的效力。双方不能以此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一、购房定金能不能退还 购房定金可在下列情况下退还: 1、开发商在认购意向书规定的期限内将购房者认购的房屋转售给其他第三人,导致未能正式签订合同; 2、开发商未取得房屋出售资格; 3、因开发商自身原因无法签订正式合同或合同无效的; 4、商品房买卖合同因不能归责于双方而无法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不能达到合同目的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不符合约定的,不能达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购房意向金可以退吗? 如果双方还没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只是签订了认购意向书,而认购意向书对合同中的内容又没有明确约定,则这笔意向金就属于卖房方的不当得利,应当退还;如果双方已经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对意向金有了相关约定,则买房人若退房就需要承担相关违约责任,意向金就不能退了。 三、“房屋认购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认购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房屋认购协议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署预售合同或买卖合同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房屋认购协议书》属于预约,一方不履行承担的是违约责任,另一方可以主张违约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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