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者买房后未能顺利签署购房合同,怎么办? |
释义 | 全款买房未签购房合同可索要发票,保障购房者权益。购房合同违约可协商解决或通过律师函解决纠纷。合同不明确可重新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若因国家政策原因无法过户,可考虑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定金。对方坚决违约可起诉并通过强制执行迫使履行合同。法院会公正处理违约纠纷。 法律分析 一、全款买房迟迟不给签购房合同怎么办 1、全款买房迟迟不给签购房合同的,购房者可以向开发商提出索要销售发票。然后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拿回属于自己的那份合同。 2、不管是按揭买房,还是全款买房,都可以拿发票和合同原件。但还是需要在付全款的时候,双方当事人需要通过书面的形式,签订购房合同,更能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二、购房合同签订后不履行应该怎么办 针对违约方的不同情况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解决纠纷: 1、如果对方虽然违约,但不是蛮不讲理,态度也不是极为蛮横,有协商的意愿,有的还表示只要改变一些交易条件,就同意继续履行协议。 对这种情况,建议和对方协商,从情理上把道理说清楚,希望对方能按照协议约定执行,如果经济上可行,也可以适当做些让步,已图顺利履行合同。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律师发送律师函,从法律上把违约的后果和责任说清楚,通常可以起到解决纠纷的作用。也可以请律师或专业人员和对方会谈,这样有利于促成和解意见的达成。 2、如果合同中确有约定不明的地方,应当和对方认真协商,重新达成补充协议,解决因为约定不清无法履行的问题,建议在协商补充意见时,如有可能尽量邀请律师或专业人员一起办理比较稳妥。 因国家新政原因致使房产不能过户,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是否属于情势变更,是否可以解除合同,买方是否可以要求退还定金。 3、如果对方执意违约,什么道理都清楚,但就是不想履行合同,有的甚至明确表示,要以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解除合同。对这种情况,建议尽快起诉,没有别的办理,拖延诉讼对买方没有任何好处,得到法院判决后,通过强制执行才能迫使违约方继续履行协议,法院对当事人违约这种事是会主持公道的。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购房者在全款买房迟迟不给签购房合同时,可以要求开发商提供销售发票,并通过书面形式签订合同以保障自身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不同形式,具体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当事人约定采取特定形式。对于购房合同签订后不履行的情况,可根据违约方的态度选择协商或法律手段解决纠纷。建议与对方协商并通过律师函或律师会谈解决纠纷,如有必要可重新达成补充协议。若因国家政策原因导致无法过户,可考虑是否属于情势变更并解除合同,并可要求退还定金。若对方明确不履行合同,建议尽快起诉并通过法院判决强制执行,以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章 销售代理 第二十五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的,受托机构应当是依法设立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与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订立书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应当载明委托期限、委托权限以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权利、义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