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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签订的购房合同还没下来,能去银行贷款买房吗
释义
    签了购房合同贷款办不下来,购房者一次性付清剩余的房款,也可以降低贷款金额、提供其他担保物或更换贷款人后,重新申请贷款。
    一、购房合同约定的价格低于实际价格怎么办
    合同是有效的,但是合同外购房者多付的那部分资金是没有保障的,因为开发商开具发票也是按照合同上的价格来开的。另外在申请贷款的时候,银行放款也是以购房合同为依据的,如果合同价格比实际价格低,那购房者的可贷额度就会降低。唯一的好处是在交税的时候,以合同价为依据,税额会减少。但整体来说对购房者损失更大,所以要注意不能这样签订合同。
    二、丢失购房合同的处理方法有哪些
    丢失购房合同的处理方法如下:
    1、在购房合同未进行预售登记之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合同作废,与开发商重新签订合同;
    2、在购房合同完成预售登记并开始银行抵押贷款之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可以在报纸上发表声明,合同无效。三个月期满后,持报纸办理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签订的合同,然后与开发商重新签订合同,再进行预售登记;
    3、购房合同完成预售登记并办理银行抵押后,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除第二种情况办理手续外,购房者还应与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变更协议,并在银行质押新合同。
    三、买房按揭办不下来可以退首付吗
    是能退首付的,如果是开发商的原因导致按揭办不下来,例如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销售不具备使用条件的现房等情况,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退还首付及定金,并要求开发商支付相应利息损失。如果是购房者自身的原因导致按揭办不下来,例如提供的资料不真实或者信用记录不好,造成银行不批准贷款,也是可以退房的,但购房者要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开发商相应的违约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三十五条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制度。
    第三十六条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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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8 20:4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