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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六十岁以上不算工伤吗?
释义
    不算工伤,因为《劳动法》规定男职工60退休,女职工50岁退休,达到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将不在享受劳动法保护,也就不能购买工伤保险,也就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伤者与用人单位存在的是雇佣关系,劳动者应当通过协商或者发起民事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60岁以上的公民已经超过了我国的法定退休年龄,退休职工与用人单位建立的关系属于雇佣关系而非劳动关系,不再适用于劳动法。如果退休职工在工作中受伤,适用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因为薪资报酬发生争议的,适用于《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等。
    一、根据《劳动法》的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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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6 20: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