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临沧市公司律师工作证颁发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依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 (三)具有公职人员身份; (四)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二年以上,或者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一年以上; (五)品行良好; (六)所在单位同意其担任公职律师。 二、临沧市公司律师工作证颁发办理材料 《河北省申请公职(公司)律师执业证书登记表》 《河北省公职律师工作证申请表》 申领人身份证复印件 申领人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最高学历证书,有学位的同时提交学位证书 三、临沧市公司律师工作证颁发办理依据 1、《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管理办法》(司法部第119号令) 第21条规定对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工作证的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2、《河北省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条公职律师是指在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专门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经司法行政机关核准取得公职律师执业证书的在编公职人员。 公司律师是指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在企业法务部门专门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经司法行政机关核准取得公司律师执业证书的在职员工。 第九条有两名以上符合公司律师条件人员的国有企业,可以向司法行政机关申请设立公司律师,并提交设立公司律师的可行性、需求分析报告,企业的基本发展情况和企业设立法律事务部门以及运行情况等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