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血友病重疾险是一种保险产品,如果投保人在投保时隐瞒或不如实告知与保险事项相关的重要情况,可能导致保险公司拒绝承保或理赔。这种情况下,我们称之为“不告知”。不告知条款是指保险合同中规定的,对于投保人不告知或不如实告知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可以采取的措施。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九十二条:保险合同订立后,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事项有关的一切情况,并认真、完整地填写投保单或者是保险合同的有关条款。如果投保人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可以依照约定解除保险合同。 2.《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保险人依据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的陈述、说明或者提供的证明文件等有关情况,对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提出的保险要求作出决定或者调整保险费率时,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保险合同的有关条款,就被保险人提供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引导其作出如实告知。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保险人在与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过程中,应当引导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如实告知与保险事项相关的情况,对于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应当认真核查相应风险,对于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可以拒绝承保或者解除合同。 以上是关于血友病重疾险的不告知条款的具体解释。投保人在投保时,必须如实告知与保险事项相关的重要情况,否则可能导致保险公司的拒赔或解除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