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配偶在房产证上加名字,分割时能分到一半吗? |
释义 | 房产证上加配偶名字分割时,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或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原则。婚前购买的房屋属于个人婚前财产,不会被分割。但如果在婚后将配偶名字加入房产证,则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会参与离婚财产分割。 法律分析 一、房产证上加配偶的名字分割时能一人一半吗 1、房产证上加配偶的名字分割时能一人一半。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房产离婚分割规定 1、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 2、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一方的财产。 3、夫妻双方婚后一次性出资,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后离婚的。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只要夫妻间没有事先对于房产明确约定产权归属于其中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的购房人或者房屋所有权人是哪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是否载明共有人,不论夫妻双房的出资份额多少,该房产均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4、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一类的房屋还是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且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5、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对于分割按揭房产,因为还存在继续偿还银行银行贷款的问题,由其中的一方取得房产,继续向银行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同时向另一方支付房屋价值的一半。 综上所述,一般来说对于婚前购买的房产是属于个人婚前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当中不会分割这部分财产,但是如果在结婚以后将房产证加上配偶的名字的时候,那么就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部分房产会参与到离婚财产的分割当中的。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应由双方协议处理,若协议不成,法院将根据财产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对于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在离婚分割中不会被分割。然而,如果在婚后将房产证加上配偶的名字,该房产将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部分房产可能参与到离婚财产分割中。因此,在处理房产分割时,建议夫妻双方协商一致或寻求法律咨询以确保权益得到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六条 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 第二百六十条 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包括: (一)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 (二)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 (三)集体所有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 (四)集体所有的其他不动产和动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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