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调解书都有什么法律效力 |
释义 | 离婚调解书的法律效力包括以下几点: 1、诉讼程序结束后,法院调解书生效后,说明人民法院最终从法律上解决了双方结束了诉讼程序; 2、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法院调解生效后不得再次起诉,但调解不允许离婚、调解和撤诉的离婚案件除外; 3、在一定程度上,强制执行具有支付内容的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一方不自觉履行有效调解书的,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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