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离婚子女仍享有法定继承权,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如果父亲或母亲在遗嘱中指定离婚子女为继承人,离婚子女可以通过遗嘱继承遗产。继承开始后,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遗产按下列顺序继承: 1、配偶、子女、父母; 2、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育子女和有赡养关系的继子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