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地产企业主要业务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房地产企业的主要业务有: 1、土地的开发与经营。企业将有偿获得的土地开发完成后,既可有偿转让给其他单位使用,也可自行组织建造房屋和其他设施,然后作为商品作价出售,还可以开展土地出租业务。 2、房屋的开发与经营。房屋的开发指房屋的建造。房屋的经营指房屋的销售与出租。企业可以在开发完成的土地上继续开发房屋,开发完成后,可作为商品作价出售或出租。企业开发的房屋,按用途可分为商品房、出租房、周转房、安置房和代建房等。 3、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的开发。 4、代建工程的开发。代建工程的开发是企业接受政府和其他单位委托,代为开发的工程。 5、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业务。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业务即帮助房地产开发企业理清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转让条件、转让程序、签订转让合同,以及办理相关的行政管理手续。 6、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业务。销售商品房业务即协助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发市房地产广告,进行商品房预售登记,以及履行与经营有关的价格申报、预售合同备案等业务。 7、房地产抵押业务。房地产抵押业务即协助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照行建筑工程抵押、了解有关抵押条件、抵押违约处理等规定。 8、房地产中介业务。房地产中介业务即协助房地产开发企业了解房地产评估、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咨询、房地产居间等业务的法律规定,并协助履行相关手续。 房地产开发公司共有4级资质: 1、一级,注册资金5000万以上,从事开发经营5年以上,连续5年工程质量合格率100%,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债人具有相应中级以上职称; 2、二级,注册资金2000万以上,从事开发经营3年以上,连续3年工程质量合格率100%,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债人具有相应中级以上职称; 3、三级,注册资金800万以上,从事开发经营2年以上,连续2年工程质量合格率100%,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债人具有相应中级以上职称; 4、四级,注册资金100万以上,从事开发经营1年以上,已竣工工程质量合格率100%,有职称的专业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会计不少于1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五条 房地产开发必须严格执行城市规划,按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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