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置税的最新政策 |
释义 | 我国的购置税减免最早是出现在2009年年初,当时为了应对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机影响,国家首次出台汽车购置税优惠政策,将1.6L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施行按5%征收车辆购置税政策,2011年购置税减免政策曾退出过一段时间。此后,车辆购置税税率一直保持在5%和7.5%之间起落,并延续至今。 2018年1月1日起汽车购置税将恢复10% 从2018年1月1日起又要多掏钱了,1.6升及以下汽车购置税将恢复10%的税率,而从2017年1月1日开始,国家对1.6L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新车购置税=新车价格(含税价)÷1.17(增值税率17%)×购置税率 一、购置税的特点 车辆购置税除具有税收的共同特点外,还有其自身独立的特点: 1.征收范围单一 作为财产税的车辆购置税,是以购置的特定车辆为课税对象,而不是对所有的财产或消费财产征税,范围窄,是一种特种财产税。 2.征收环节单一 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课征制,它不是在生产、经营和消费的每一环节实行道道征收,而只是在退出流通进入消费领域的特定环节征收。 3.税率单一 车辆购置税只确定一个统一比例税率征收,税率具有不随课税对象数额变动的特点,计征简便、负担稳定,有利于依法治税。 4.征收方法单一 车辆购置税根据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实行从价计征,以价格为计税标准,课税与价值直接发生关系,价值高者多征税,价值低者少征税。 5.征税具有特定目的 车辆购置税具有专门用途,由中央财政根据国家交通建设投资计划,统筹安排。这种特定目的的税收,可以保证国家财政支出的需要,既有利于统筹合理地安排资金,又有利于保证特定事业和建设支出的需要。 6.价外征收,税负不发生转嫁 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中不包含车辆购置税税额,车辆购置税税额是附加在价格之外的,且纳税人即为负税人,税负不发生转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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