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管理人属于什么性质? |
释义 | 法律分析: 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三条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曰起十五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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