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单方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处理 |
释义 | 1、夫妻一方擅自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按以下情形处理: (1)另一方可以申请撤销财产处理行为,但受让人善意取得的除外; (2)如果是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3)一方擅自处理共同财产,造成另一方损失的,受损失一方可以主张赔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一、夫妻一方擅自赠与财产给第三者有效吗 (一)首先,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赠与第三者财产,需要先确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按规定,以下情形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比如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以及养老保险金等。 所以,一方发现另一方拿了以上财产赠与他人,那么属于处分夫妻共同财产,需要经过双方的同意。 (二)其次,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主张赠与合同无效。 一方擅自赠与他人财产,过后未得到另一方的追认,那么属于侵犯另一方的财产权,赠与合同将属于无效。 (三)最后,夫妻一方找第三者,违背夫妻忠诚义务,如果双方又进行同居,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二、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哪些 (一)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性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五)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 (六)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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