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一人出资买房算共同财产吗 |
释义 | 夫妻共同购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论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除非有其他约定,应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共有。在购房过程中,夫妻双方需要同时到场签约、申请房贷、办理过户等手续,提供证件和收入证明等材料。非本地居民需要提供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离婚时,对房屋的分配需要评估、竞价或拍卖。 法律分析 1、夫妻婚姻期间购买的房产,若没有明确约定,房产证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共同购买的房屋,在离婚时,如果一方想要拥有房屋使用权,则需由评估单位进行评估,并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要房屋所有权,则需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则由人民法院进行拍卖,并进行分配。在购房过程中,需要签订买卖合同、申请房贷以及办理过户等手续,双方需同时到场。除签订房产买卖合同外,申请房贷和办理过户手续时,双方也需要亲自到场。夫妻共同购房需要提供的证件较多,且必须无一遗漏。在夫妻共同申请房贷时,需提供夫妻双方的收入证明,若双方非本地居民,则还需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否则将按照非本地居民贷款政策对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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