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婚后买的房子一般情况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但是,如果是双方父母购买的房地产,产权以一方子女的名义登记,房地产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共有,或者婚后一方父母为子女购买的房地产,以投资者子女的名义登记产权的,视为只赠与子女一方,该房地产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