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武汉市硕士人才补贴 |
释义 | 武汉市硕士人才补贴如下: 1、就业安居补助。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每人分别给予10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就业安居补助; 2、乐业光谷奖补。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可分别申领10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乐业光谷奖补; 3、青桐计划奖补。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可分别申领10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青桐计划奖补; 4、一次性创业补助。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可分别申领10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助。 武汉市硕士申请人才补贴的流程如下: 1、凡为市经济建设急需的具备条件之一的人才均可申请办理引进手续; 2、呈报材料: (1)拟引进、调入单位或人事主管部申请报告,说明引进、调入理由。如引进、调入单位属无人事主管部门的单位须与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协议; (2)干部调动登记表式一份,并加盖调入、调出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意见章; (3)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户口、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医师资格证;随迁人员还需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小孩户口;属分居人员还需在汉一方户口簿及单位证明材料; (4)单位简介,并加盖公章; (5)与用人单位签满年的劳动合同; (6)交满年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明细查询单》 。 3、办理程序: (1)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将拟调入人员的商调材料审查、整理后,连同本人档案井送本部审核; (2)本部对呈报材料审核后,依次送分管主任及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处审核; (3)经审批同意后,由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处开具调令; (4)引进、调动人员依照《干部调动须知》办理户口迁移及入户手续; (5)在调令规定期限内,引进、调入人员凭仟部行政关系介绍信、《工资转移证》到调入单位报到。对与人才服务中心签订代理协议的单位的引进、调入人员,凭《干部行政关系介绍信》、《工资转移证》到人事代理部报到。 综上所述,以上是武汉市硕士申请人才补贴的流程,如有问题,可以咨询相关部门。 【法律依据】: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 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 第五条 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第六条 地方所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确定。中央财政按照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的标准以及普通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分担办法,承担地方所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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