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结婚证找不到了可以直接办理离婚手续。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遗失结婚证的,可以直接办理离婚手续,不补领结婚证。当事人有结婚证丢失的,可以根据另一张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张结婚证丢失的,可以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者结婚登记记录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但当事人应当书面说明结婚证的丢失情况,由婚姻登记机关备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