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民检察院发现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裁判有错误如何处理 |
释义 | 法律咨询:人民检察院发现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裁判有错误怎么处理的咨询 律师回答: 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这是人民检察院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具体化。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 (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五)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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