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黑大案背后一个保护伞都没打掉 涉黑犯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7月18日,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刊文,介绍了山东枣庄李绍彬案相关情况。 “这样一起重大涉黑案件,背后居然一个‘保护伞’都没有打掉?这不正常!” 据介绍,今年4月,在全国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中央第九督导组刚一进驻山东,一起“反常”的案件立刻引起了督导组的注意——枣庄李绍彬案。在这起案件中,“黑老大”李绍彬和他的犯罪集团盘踞当地20多年,涉嫌非法拘禁、寻衅滋事、非法采矿等15项罪名,甚至公然持枪械斗,团伙聚敛的资产更是数以亿计。然而就是在这样一起重大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竟然没有任何“保护伞”被立案审查调查。 “我们对这个案件,一百个不满意!”在走访群众过程中,这是中央督导组听到的最直接、最响亮的呼声。“黑”有没有打透,“伞”为何没有触碰,“没问题”会不会是更大的问题?带着群众的疑问和期盼,中央督导组向山东直接建议,成立专班督办,紧盯案件,一查到底。 据文章介绍,枣庄当地办案机关也掌握了“保护伞”的线索,但在查办过程中,却总是阻力重重,举步维艰。因为李绍彬及其团伙在当地经营多年,所从事的矿业领域资金密集、资源富集,已经形成了盘根错节的关系网,李绍彬案被办成了草草了事的“夹生案”。 对此,中央督导组提出督导建议,山东省委高度重视,迅速从全省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果断将案件提级办理,“黑老大”李绍彬等人也被异地关押,最大限度排除阻力干扰。从此,案件查办工作驶上了“快车道”,很快梳理出61件公职人员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其中“大伞”由专案组直接提级办理,“小伞”则由枣庄办案机关在专案组指导下查办,目的就是为了“大伞”“小伞”同步打、相促进。 案件加速办理迅速撕开了突破口,强大威慑让涉案的公职人员坐不住了,不少人选择主动投案交代问题。5月13日,山东省政法委副书记惠从冰向山东省纪委监委投案,主动交代了收受李绍彬贿赂等问题,山东省纪委监委随即对他采取留置措施,展开审查调查。相关信息向社会通报后,原本“一百个不满意”的案件获得了群众的点赞:“让违法者胆寒,是教育整顿结出的硕果!” 5月14日,山东省纪委监委消息:山东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惠从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山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惠从冰出生于1963年12月,山东安丘人,研究生学历,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90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他曾任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处级审判员、民事审判庭副庭长、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正处级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2011年1月,惠从冰任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为副厅级。2017年1月,他任山东省委政法委专职委员、省委610办公室副主任,2019年8月任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公开报道显示,惠从冰还担任山东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办副主任。据青岛长安网报道,今年4月29日,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教育整顿办副主任惠从冰到青岛就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整治工作召开座谈会,并赴崂山区进行调研。 座谈会强调,政治站位要再提高,要进一步保持清醒头脑,坚持问题导向,坚决落实好教育整顿的政治责任。自查自纠要再发力,要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在自查自纠方面发挥好“关键少数”作用。要尽快释放“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威力。整治顽瘴痼疾要再提速,每一项整治都要有专人专班牵头负责推进,倒推时间,挂图作战,确保按时完成整治任务。 涉黑犯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涉及到黑恶势力的刑事犯罪要判处多少年,要依据具体的犯罪罪名和案情而定,是没有具体标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四条【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犯前三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涉黑犯罪的常见罪名有哪些 1、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2、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 境外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犯前三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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