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偷录的录音的内容和取得途径如果没有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也没有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而且录音内容真实的,没有经过剪辑,也不违背公序良俗或者社会公德的,那么这份录音资料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反之如果录音的内容和取得途径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又或者经过剪辑以及违背公序良俗或者社会公德的,那么这份录音资料就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不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同时要注意的是,在取得录音证据的同时,要尽可能有其它证据相佐证,以充实其证明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