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拍卖公告是属于要约的吗
释义
    拍卖公告不属于要约。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的规定,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邀请自己订立合同的表示。因此,拍卖公告属于要约邀请,不属于要约。
    一、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是什么?
    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是:
    1、要约邀请是指一方邀请另一方向自己发出要约,而要约是指一方向另一方发出合同;
    2、要约邀请是事实行为,而不是法律行为。要约邀请只是引诱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邀请邀请人撤回邀请。只要不给善意相对人造成信任利益损失,邀请人不承担法律责任。要约是指希望他人与自己签订合同,这是一种法律行为。
    二、合同要约邀请函是什么
    要约邀请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只是引诱他人发出要约,不能因相对人的承诺而成立合同。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三、合同要约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合同要约的构成要件是:
    1、要约必须有订立合同的意图;
    2、要约必须向想与要约人签订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
    3、必须具体确定要约的内容;
    4、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
    5、要约应明示发出。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意思表示应当符合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4 8:5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