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二次离婚的程序是否与第一次相同? |
释义 | 本文讲述了离婚诉讼的相关程序和注意事项。离婚诉讼需要原告起草起诉状、准备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法院决定是否受理并安排开庭时间,开庭后根据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证据情况作出判决。在离婚前,必须走调解程序,否则离婚诉讼无法进行。 法律分析 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来调整。因为第一次离婚诉讼时,法院没有判决离婚,所以才导致了第二次离婚诉讼。在起诉状中,首部内容已经无效。关于诉讼请求部分,是否需要修改取决于原告是否放弃了相关权利,原告有自主决定权。而事实与理由部分则需要修改,因为自双方离婚以来已经过去了至少六个月的时间,并且经过了法院的判决。因此,需要就这期间的夫妻感情进行说明。 一、怎样在外地起诉离婚 夫妻可以按照如下程序去外地提起离婚诉讼:原告起草起诉状;原告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原告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人民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开庭;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等问题作出判决。 二、离婚前一定要走调解吗? 离婚前,是必须走离婚调解的。夫妻双方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在调解无效后,应当准予离婚,为双方当事人出具离婚判决书。因此人民法院在判决离婚前,是必须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的,未经调解,不能判决离婚,毕竟经过调解无效后,才会判决离婚。 结语 离婚诉讼中,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来调整,原告是否有自主决定权来修改诉讼请求和事实与理由部分。同时,在外地起诉离婚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包括起草起诉状、准备证据、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人民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并在法定时间内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最后根据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作出判决。在离婚前,一定要走调解程序,经过调解无效后,才能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