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变价方案是什么? |
释义 | 破产财产分配以直接支付为原则,未能直接支付的可邮寄给债权人。未领取的财产可提存或变卖后提存价款,并发出催领通知书。若债权人一个月或清算组两个月后仍未领取,清算组应追加分配。 法律分析 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法,以直接支付为原则。不便直接支付的,可以采取邮寄的方式将分配的款项寄给债权人。债权人未在指定期限内领取分配的财产的,对该财产可以进行提存或者变卖后提存价款,并由清算组向债权人发出催领通知书。债权人在收到催领通知书一个月后或者在清算组发出催领通知书两个月后,债权人仍未领取的,清算组应当对该部分财产进行追加分配。 拓展延伸 变价方案的实施步骤是什么? 变价方案的实施步骤通常包括以下几个关键步骤:首先,进行市场调研和竞争分析,以了解当前市场情况和竞争对手的定价策略。其次,制定变价策略,确定变价的目标、幅度和频率。然后,对变价方案进行内部审查和讨论,确保其与公司的战略目标和利润目标一致。接下来,进行变价方案的实施,包括对产品定价进行调整、更新价格表、与销售团队进行培训和沟通等。实施后,需要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调整和优化变价方案,以确保其有效性和适应性。最后,与客户进行沟通和解释,确保他们理解和接受变价方案,并及时解答他们的疑问和反馈。通过以上步骤的有序执行,可以实现变价方案的顺利实施和达到预期的效果。 结语 破产财产分配以直接支付为原则,如不便直接支付,可邮寄款项给债权人。若债权人未领取财产,可提存或变卖后提存价款,并发催领通知书。债权人一个月或清算组两个月后仍未领取的,应追加分配。变价方案的实施步骤包括市场调研、制定策略、内部审查、实施、监测和评估,最后与客户沟通和解释。通过有序执行,可实现变价方案的顺利实施和预期效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可以通过清偿债务或者提供为债权人接受的担保,取回质物、留置物。前款规定的债务清偿或者替代担保,在质物或者留置物的价值低于被担保的债权额时,以该质物或者留置物当时的市场价值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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