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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事实收养的条件是什么
释义
    事实收养的条件有以下内容:
    (1)收养当事人双方均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2)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公开承认其养父母养子女关系,以父母子女相称,并为群众及有关组织所公认;双方相互间有扶养的事实。
    (3)养子女与生父母在事实上已终止了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一、收养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吗?
    被收养子女有赡养养父母的义务,没有赡养亲生父母的义务。法律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民法典》中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所以养子女无赡养亲生父母的义务,但是法律也不会阻止其赡养亲生父母。
    二、福利院领养孩子需要的条件是什么
    福利院领养孩子需要的条件是: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5、收养人与送养人,须双方自愿;
    6、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
    7、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
    收养,是指自然人领养他人的子女,依法创设拟制血亲亲子关系的身份法律行为。
    三、收养未成年孩子解除关系的情形有什么
    收养的未成年孩子解除关系的情形:
    1、收养人与送养人协议终止收养关系,养子女年满8岁以上的,经本人同意后终止协议;
    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犯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的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收养关系;
    3、养父母与成年子女关系恶化,不能同居的,可以同意终止收养关系。当事人同意终止收养关系的,应当向民政部门登记终止收养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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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7 10:2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