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未出资到位,对公司债务承担什么责任呢 |
释义 | 股东在未缴出资范围内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一、公司倒闭了股东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倒闭后,没有实际出资的股东,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不过范围是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若股东不积极履行义务,导致公司的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对公司进行清算,股东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不过这个责任取决于债权人的主张。 二、入股公司破产到底要怎么办? 公司破产清算程序进行财产清算,有剩余财产则由公司股东按比例分割,对公司破产有责任的,需要对其他股东承担责任。公司破产后,就需要进行破产清算,公司以其资产承担债务的清偿,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若股东已向公司缴纳出资,履行了出资义务,公司破产时股东没有责任。若股东尚未向公司缴纳出资,未履行出资义务,公司破产时股东须向公司补足其认缴的出资。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培训机构的股东承担哪些责任 在有限公司中,股东一旦完成了出资义务,那么公司的债务就应当由公司独立承担,股东只以自己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但在一些情况下,有限公司股东也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报注册资本,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没有达到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标准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生产的,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达到了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要求,股东对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2、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的,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公司的实质股东仅一人,其余股东仅为名义股东或者虚拟股东的,公司的实质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产。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包括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以及依照公司法第二十六条和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分期缴纳尚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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