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嫁妆现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
释义 | 嫁妆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婚前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什么?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4)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知识产权的财产性收益。 (5)发放到军人名下的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下列财产不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1)双方、一方的婚前财产。双方、一方的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不能因婚姻关系的持续转化为共同财产。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二、稿酬是个人财产还是共同 属于个人财产。下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均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5、一方以财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8、夫妻一方名下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9、夫或妻一方在有限公司、合伙企业有出资额,或是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的独资企业;10、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登记在一方名下的;11、发放到军人名下复员费、自主转业费等一次性费用,以结婚年数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12、夫妻共同债权或其它短期收益。 三、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是哪些? 《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入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则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3、(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4、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认增值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5、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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