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怀孕期间是否可以离婚,要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怀孕期间双方可以办理协议离婚,或者女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可以,但是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也有例外情况,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可以离婚。这里所说的确有必要,一般是指女方存在过错,或者未尽对婴幼儿的抚养义务,严重损害夫妻关系,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女方不同意其配偶提起的离婚请求,人民法院依然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依法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原则上,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在此特定时间之外,男方仍可依法行使其离婚请求权。 怀孕期间离婚,孩子应该归女方抚养。本着保护妇女儿童的基本原则,在判决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时会综合考虑未成年子女的需要和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子女抚养权判归男方或女方,其首要的出发点是有利于子女身心的健康成长。一般女方怀孕期间法院是不判离婚的,如果真要离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来判定。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