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一次诉讼离婚是否可离婚? |
释义 | 1、诉讼离婚当事人可以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的第一次能离。如有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法院就会一次判离,没有则不判离。是否能离与第几次起诉无关,主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夫妻双方第一次协议离婚能离吗 1、夫妻双方第一次协议离婚能离。即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应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开始计算冷静期,期限届满无人反悔的,准予离婚,发给离婚证。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次诉讼离婚判离吗 1、第一次诉讼离婚,如果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判离婚。2、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标准是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情形,具体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 第二次诉讼离婚和第一次诉讼离婚是在同一法院吗 第二次起诉离婚与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法院可以是同一地点的,离婚诉讼的法院管辖原则上是原告就被告,由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但是,也有例外,例如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则实行特殊地域管辖。 第一次诉讼离婚后多久可以第二次诉讼离婚 第一次诉讼离婚六个月后可以第二次诉讼离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第一次诉讼离婚需要多久 要看适用什么程序审理离婚案件。1、如果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2、如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期限为三个月。 该内容由 陈建清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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