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因为配偶失踪能登记离婚吗? |
释义 | 因配偶失踪要求离婚,婚姻登记机关不会受理,一方失踪多年离婚应当先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然后再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会依法受理,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并对失踪的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一、我想离婚找不到男方请问怎么办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需要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人民法院会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在法院规定的开庭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以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也就是说,不用宣告失踪或死亡,一样可以起诉离婚,一样可以判决离婚。 二、离婚诉讼找不到被告如何处理 1、如果被告下落不明已满2年,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的,原告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应当直接判决准予离婚。2、如果被告下落不明已满2年,另一方不申请宣告失踪,直接起诉离婚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公告期满,按缺席判决离婚。 三、丈夫欠债出走两年想要离婚应该怎么办 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对于下落不明的人员,可以公告送达,进行缺席判决。另外,也可以先到法院申请宣告丈夫失踪。法院受理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失踪的公告期为三个月。公告期满,法院应当根据被宣告失踪的事实是否得到确认,作出宣告失踪或驳回申请的判决。在法院宣告失踪后,再可以提起离婚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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