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科目一超载扣分标准 |
释义 | 超载的扣分标准如下: 1、驾驶营运客车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12分; 2、驾驶营运客车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它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6分; 3、驾驶营运客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一次记3分。 如何处理超载车辆事故 1、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对超载车辆事故进行处理; 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3、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4、如果对责任承担有争议还可以通过调解或法院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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