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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婚姻期间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释义
    分居期间的债务也应算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婚姻期间个人名义为家庭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分居期间,婚姻关系仍存续。
    法律分析
    1、分居期间的债务也是应当算夫妻共同债务的。根据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分居期间,婚姻关系仍然存续。
    拓展延伸
    婚姻期间的债务分割原则及适用范围
    婚姻期间的债务分割原则及适用范围主要涉及夫妻共同债务的划分和分配。根据法律规定,婚姻期间产生的债务通常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无论是由双方共同签署的贷款合同,还是一方在婚姻期间单方面借款所产生的债务。在离婚或分割财产时,法院会根据以下原则进行债务的分割:一是债务的性质和目的;二是债务的归属和承担责任;三是夫妻双方的经济状况和财产情况。此外,适用范围包括婚姻期间产生的债务,但不包括一方在婚前借款或婚后以个人名义借款所产生的债务。因此,根据具体情况,法院会综合考虑以上因素来决定债务的分割和承担责任。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分居期间的债务也应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在婚姻期间产生的债务分割中,法院将考虑债务的性质、目的、归属和夫妻双方的经济状况。然而,婚前借款或婚后以个人名义借款所产生的债务不在适用范围内。因此,在处理离婚或财产分割时,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上述因素来决定债务的分割和责任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一、法院认定夫妻分居的条件有哪些
    1、夫妻分居,包括因感情不和而导致的不在一处居住,不履行夫妻之前的权利、不过夫妻性生活。当然以上事实要用证据证实,或对方承认。如果只有一方另行租房的租赁合同,或是夫妻同在一个屋檐下、一套房子住、事件中是不是分床不好说清,法院也不好认定为分居。
    2、分居的原因是因感情不和。有些情况下,很难说清分居是不是因为感情不和。比如当事人一方在国外,4年未归,一方在国内;或者乙方在上海,另一方在北京,不愿意离婚的一方万千可以说是因为工作的原因而不是感情问题导致分居的,这会对法院认定带来障碍。因此,必须收集其他相关证据是的法院确信感情不和的因素存在才可以判离。当然实践中,这是困难的。
    3、分居已满两年。从可以证实已经分居的事件开始算起,到起诉时已满2年,才可以构成法定判离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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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0:2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