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债权债务纠纷中,收据作为明确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具有重要作用。有效的收据应当包括交易时间、交易对象、交易金额、货物名称及数量等关键信息,并应当经过交易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除此之外,收据应当是真实可信的,没有虚构、伪造等情况。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二十六条 合同文本可以是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第一百五十七条 当事人约定的合同形式合法,适用该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适用与合同性质相符的形式。 第一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用传真、数据电文或者其他类似的技术形式订立合同。 2、《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存在争议的事实有证据负有举证责任。 第一百六十三条 当事人、证人、鉴定人提供证据的,应当陈述事实,确保真实性。 第一百七十六条 书证应当是与所证事实有关的书面文件、书面记录或者印刷品。 综上所述,债权债务纠纷中作为有效证据的收据应当包括关键信息,并经过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且真实可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