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可以扣押车吗 |
释义 | 债务人不还钱,债权人不能私自扣押债务人的车辆,因为这种行为是侵权行为,应返还财产并承担侵权责任。但在特定的情况下,债权人私自扣押债务人财产不构成侵权,这种情况在法律规定上称为留置权。留置权成立需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债权人依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等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二是债权的发生与该动产有牵连关系,即债权人对动产的留置权与债务的产生是基于同一法律关系发生的,如加工承揽合同,承揽人因定做人不交付加工费用,有权留置定做人送交的加工定做的物;三是债务必须已届清偿期。 一、请问什么是留置权? 留置权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享有留置权的债权人是留置权人,留置权人留置的财产是留置物。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留置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财产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财产的孳息。 二、留置的条件和情形有 一、留置权产生的条件有:1、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2、债权的发生与该动产的占有有牵连关系。3、须债权已届清偿期。二、留置权消灭的情形有:1、因债权消灭而消灭。2、因债务人与债权人协商,另行提供担保替代留置担保而消灭。3、因留置权人弃权而消灭。4、因丧失占有而消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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