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儿子离婚前,儿媳向公爹借钱是否应偿还? |
释义 |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个人债务由各自承担。若共同财产无法偿还,需协商或法院判决清偿。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共同签名的、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用于共同生活和经营的债务。 法律分析 离婚时,对于个人债务,由双方各自负担,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若夫妻共同财产无法清偿共同债务,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以下债务可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1、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包括夫妻共同签名的债务、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等; 2、夫妻一方以其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3、债权人能够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生产的。 拓展延伸 儿媳向公爹借钱离婚前,是否存在还款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儿媳向公爹借钱离婚前是否存在还款义务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首先,应该查明借款的性质和目的,以确定是否属于借款关系。其次,应该考虑是否存在书面借款协议或其他相关证据,以确定借款的具体条件和还款要求。此外,还需要考虑借款是否是以儿子和儿媳的婚姻关系为前提,如果是,离婚是否会对还款义务产生影响。最后,应该参考适用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判例,以确定儿媳是否有还款的法律义务。因此,具体情况需要综合考虑,建议儿媳与公爹协商解决,或者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的法律意见。 结语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离婚时个人债务由双方各自负担,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若共同财产无法偿还,可协商或由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共同签名、追认的债务,以及用于共同生活、经营的债务。对于儿媳向公爹借款离婚前的还款义务,需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借款性质、协议、婚姻关系等。建议儿媳与公爹协商解决或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法律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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