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和公安局的区别 |
释义 | 受理主体不同,公安局为侦查机关,人民法院为审判机关;阶段不同,退给公安局一般发生在侦查阶段,尚未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推给人民法院发生在审判阶段;效果可能不同,前者若与受害人达成谅解可能被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免于起诉,后者主要可能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一、有犯罪嫌疑怎么消除 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罪嫌疑人已经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告诉才处理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二、是否可以免刑醉驾无事故 醉驾无事故,情节显著轻微,并且危害也不大的,那么就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定罪处罚,也就可以免刑。对于不构成犯罪醉驾行为,不能随意追究其刑事的责任。 醉驾免于刑事处罚和不起诉的区别有哪些 1、两者的性质不同。醉驾免予刑事处罚是针对的对象是,已经构成犯罪,但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人。不起诉的对象则包括不构成犯罪、指控犯罪证据不足或存疑、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 2、两者作出判定的机关不同。醉驾免予刑事处罚由法院作出判定,而不起诉决定则由检察院作出判定; 3、两者作出判定的时间不同。免予刑事处罚适用于案件审理阶段,而不起诉适用于审查起诉阶段; 4、两者的处理过程不同。醉驾免予刑事处罚,是由于醉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免于起诉的条件,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不起诉是检察机关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后,将不具备起诉条件或不适宜提起公诉所作出的,不将案件移送法院进行审判而终止诉讼。 三、犯罪预备能判无罪吗 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形态。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预备犯也应予以刑事处罚,但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因此,犯罪预备有可能判无罪。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本质区别在于发生阶段不同。犯罪预备发生在犯罪行为尚未着手之前,犯罪未遂发生在犯罪行为已经着手但尚未结束之间。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有以下区别:犯罪预备又称预备犯,是指为实施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未遂又称未遂犯,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只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情形。二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二者相同之处在于犯罪行为未能继续进行的原因来自外界,是行为人意想不到的原因,并非行为人主动中止,只是由于行为被迫中止的阶段不同而称谓不一样。发生阶段的不同致使社会危害性不同,因而二者在处罚上也存在区别: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不能免除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 【犯罪概念】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三条 【减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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