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财产损害赔偿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对物损查勘及定损的要求: 1、接到报案后,由查勘员对物损状况进行实物查勘、拍照、丈量、测绘记录损害物品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 其中现场方位照相、现场概貌照相、现场重点部位照相、现场细目照相,是整个案件的关键。 例如:对于数量较大的物损案件,查勘中要对损失的物品进行分类清点损失数量,并要在照片中清晰的反映出受损程度,特别注意的是集装箱内的货物损失,首先要对运单拍照验证,核实运单数量与实际运输数量是否一致,在出险地进行开箱前后的查勘定损工作,开箱后对物品分类清点,要反映出受损数量,清点后请车主、货主、我司人员三方在损失清单中签字确认。 2、调查审核:进行市场调查、取证、查询相关价格资料,由查勘员二人以上进行审核、评议,对较大金额立即上报分公司,必要时由分公司派专人或请公估公司进行处理。 (二)物损损失的定损 1、简单财产损失应会同被保险人一起根据财产价值和损失程度确定损失金额,必要时请生产厂家进行鉴定; 2、对受损财产技术性强、定损金额较高的、难度大的物品,如较难撑握标准可聘请技术监督部门或专业维修部门鉴定,严禁盲目定价。 3、根据车险条款规定、损失残值应协商折价折归被保险人,并由被保险人进行处理。 一、交通事故后怎样处理赔偿吗 1、及时报案 发生保险事故后应立即拨打122报警电话,并在24小时内及时拨打报案电话向保险公司报案。 2、协助查勘定损 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迅速派人进行现场查勘,确定损失大小,并出具查勘报告。 在此环节,被保险人应当协助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事故的查勘定损。 3、提交索赔单证 索赔时,被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提交以下单证: (1)出险通知书; (2)保险单正本,机动车保险证,驾驶证,行驶证复印件; (3)事故发生地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 (4)全车失窃须另提供保险合同约定的必备单证; (5)涉及的第三者责任方追偿的赔案,须提供诉讼受理证明和追偿权利转让书; (6)保险合同约定的其他单证。 4、赔款审核 保险公司根据车险合同条款、客户提交的索赔单证、查勘人员提供的查勘报告以及公司有关理赔规定,将作出是否赔偿以及赔偿多少的结论。 5、领取赔款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事故,保险公司应当根据理赔结论通知被保险人办理领款手续。按照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自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金额协议之日起10日内,保险公司应当履行支付赔款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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