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国家卫计委早已明确:全面实施两孩生育新政策后,取消二孩审批,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也就是说,一对夫妻生育第二个子女的,不再发放二胎准生证。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可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或现居住地办理登记。具体登记办法由各省(区、市)制订。 法律客观: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第八条改革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改进再婚等情形再生育管理。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理手续,全面推行网上办事,进一步简政便民。依法依规查处政策外多孩生育。 |